亲爱的病友,欢迎您来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治疗,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了方便您就医,请您了解就医期间相关事项:
一、门诊
1、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的病人凭“离休干部专用病历”、“离休干部医疗证”及身份证优先挂号并免挂号费,优先看病。
2、门诊医生接诊时对其所持专用病历、离休证、身份证进行认真核对,原则上不得接诊非本人持证就医。
3、门诊带药标准:急性病不超过7天、慢性病不超过30天,品种不超过6个。
二、住院
1、离休干部持住院证、诊疗卡、离休干部专用病历﹑离休干部医疗证及身份证,在住院结算中心办理住院手续并到相应医保窗口办理申报。
2、严格执行湖南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三个目录,离休干部出院时只能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仅限口服药),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及注射用药出院。
3、离休干部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时,临床医师必须事先征求病人意见同意后才能使用,费用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