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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DIP综合管理系统采购的补充公示

第六章“商务要求”第一条“售后服务要求”中“投标人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不少于1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和系统技术自双方代表在系统安装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维护或升级,人员交通,差旅服务费用全部包含在中标价内。免费服务期满后,每年的维护费不得高于项目软件价格的10%。”的内容,与“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DIP综合管理系统采购公示”中的“若医院对售后维保及服务有需求,成交商需承诺年服务费的报价不高于项目成交价的50%”内容不相符,具体以“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DIP综合管理系统采购公示”中备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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