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伤病人包括:
(1)涟钢集团公司、涟邵集团、涟钢振兴企业等2004年7月1日后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新工伤;
(2)上述涟钢集团等老工伤移交省工伤局管理的工伤人员;
(3)其它,企业事业单位加入了省工伤保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