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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控烟管理制度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院创建为“全国无烟医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五、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六、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七、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0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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