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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卫健委《关于全市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覆盖的通知》的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以及环境要求的不断增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管理工作。娄底市卫健委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加强医疗机构内废弃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主要依据

1、《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0〕8号)

3、《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批医疗机构废弃物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湘商流通〔2020〕91号)

三、主要内容

1、全面落实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覆盖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规范回收处置渠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制订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全覆盖实施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处置管理责任制,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

3、严格加强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的管理

对回收企业的资质、收集处置能力和依法依规处置等严格把关和监管,把对离中心城区较远的乡镇卫生院,特别是农村卫生室要实现全覆盖回收。

4、全面履行部门工作职责

按照湖南省卫健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职责分工。

5、严厉打击涉及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加大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的监督执法力度,重点要针对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存在的把输液瓶袋卖给无资质收集的废品回收店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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